时间:2013-10-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未合理用药是医源性难治性癫痫病中重要原因。剂量过小,用时间不足,不适当的联合用,过频换,毒副反应判断失误,都可引起治疗失败。因此,对久治不愈的病人,应全面复习其用过程,避免因不当用而引发难治性癫痫病。
第一、剂量不足
第二、服间隔过长
服时间应根据物的半衰期,苯妥英钠、鲁米那半衰期长,用稳定后可每日1—2次, 但卡马西平每日三次,丙戊酸钠3-4次。
第三、未及时调整剂量
卡马西平治疗3-4周后,半衰期降低一半,需增加剂量才能维持疗效,但临床上很少有人这样做,导致血浓度降低而疗效不好。氯硝西泮用半年后产生耐性,应及时更换或停用。
第四、盲目的多联用
癫痫病治疗一个重要原则是尽量单治疗。大部分患者用单治疗后可取得疗效。 自小剂量开始,缓慢增长至最大程度的控制发作而无不良反应,或反应很轻的最低有效剂量。 常见许多患者服3种以上抗癫痫药,如一种物使用足够剂量(血管浓度证实)和时间后仍无效可考虑换。换后有一定的重叠时间,待第二种发挥作用,发作被控制后稳定一段时间试行将第一种减量,若减量期间出现发作,可考虑联合用。
以下情况可考虑联合用:
1、 难治性癫痫试用多种单治疗方案无效;
2、患者有多种发作类型; c. Lennox-Gnstant综合症等在逐一试用单治疗无效时。 由于两种或多种抗癫痫药合用可使效降低。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鲁米那等肝酶诱导剂,可促使其它物在肝脏代谢而降低血浓度,例如,服用苯妥英钠,可降低卡马西平、鲁米那血浓度,丙戊酸钠可抑制肝酶作用,可提高鲁米那、朴痫酮、拉莫三嗪等血浓度。
3、未遵医嘱 癫痫病治疗中一个重要原则是坚持正规治疗。 发作控制,大发作3-4年后,小发作2-3年后方可考虑逐渐减量、停,减量时间半年—1年。由于多种原因,病人或家属不恰当的减少物剂量,频繁的更换就诊地点及医生,寻找灵丹妙,频繁换,减少服次数,合用与癫痫有作用的物,从而使医生的努力功亏一匮。因而,在作出难治性癫痫的诊断之前,首先应排除因不遵医嘱而引起的医源性癫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