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06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国家卫生部13日发布公告,认定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工商和质检将做出处罚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向《每日经济新闻》介绍,上述结论是卫生部组织专家就近段期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紧急研讨的结果,至于OMP能否继续添加,还有待下一阶段的法定审批程序,只有按法定程序审批通过了,蒙牛才能继续生产相关产品。
对于蒙牛的回应,毛群安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审批中对产品的功能必须有严格的界定,而蒙牛自己认定了上述功能就自行宣传,没有经过批准,又作为宣传的重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涉嫌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
昨天,卫生部新闻办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者透露,对于蒙牛公司的违法行为,应由质检和工商部门做出相应处罚。
专家:蒙牛夸大“造骨”功能
中国奶业理事协会理事王丁棉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蒙牛夸大宣传产品功能主要体现在其对OMP增加“造骨细胞”的宣传。
首先,蒙牛在其OMP牛奶的说明书和产品宣传中称:“特仑苏OMP可以直接作用于骨头,达到直接增加骨密度的作用。”王丁棉说,蛋白质转化为钙质的研究,全世界也就一两个科学家在做,论文文献也极少,“根本不是蒙牛所称的在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多年。”
其次,蒙牛公司在其发布的“蒙牛对OMP牛奶的回应”里和1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OMP和MPB是同一物质,王丁棉表示,蒙牛这样做回避了专利费,并用另一个名称申请了自己的专利。
第三,蒙牛在官方回应里称:“经检测,特仑苏OMP牛奶中IGF-1的含量,与普通牛奶一样。”此前,蒙牛技术总监母智深在自己一年前发表论文里表示OMP的主要成分是IGF-1。王丁棉指出,按照蒙牛此前宣传的OMP牛奶里IGF-1的含量,已经是普通牛奶的一万到两万倍。“正常牛奶成分里的IGF-1并没有害,但是过量摄入是否对人体有害还有待科学论证。”王丁棉说。据现有研究资料表明,IGF-1作用有双向性,能够促使正常细胞的生长,也能促进癌细胞生长,具有致癌性。
第四,王丁棉还指出,蒙牛提供的美国食品医药品局的专利号,只是一个申请号,而非批复号。
违反《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的上述公告,蒙牛在特仑苏OMP上的做法,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法》第45条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同时,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也违反了我国现行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法》第52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能。《食品安全法》第八章第84四条规定,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或者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无相关国际标准、条约、协定要求的食品,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将按照本法第79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著名学者方舟子认为,我国食品安全主要在于执法问题。从2007年3月份开始,奶业协会等机构就开始在网络上披露蒙牛OMP牛奶的问题,协会也向卫生部正式上报该情况,但是这个产品卖了2年也没有人管。如果发现问题之时就采取措施,事不至于如此。